问题 | 驳回民事诉讼起诉的情形 |
释义 | 驳回起诉的情形及后果。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诉讼请求不具体、不属于受理范围等。驳回起诉的后果是法院拒绝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有区别,包括评价对象、适用法条和情形、文书处理形式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否则会被驳回。若驳回起诉,原告仍可再次起诉,但需符合起诉条件。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之后,需要在7日之内做出决定。经过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那么通知当事人立案。但要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话,则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要是原告方对裁定不服的,那么还可以提起上诉。至于驳回起诉,这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的后果 驳回起诉的后果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是由于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的起诉条件的规定。对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驳回起诉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是 (一)评价对象不同。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即使有些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因其解决的就是程序问题,所以庭审过程不必完全走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须将庭审过程全部结束。 (二)适用法条及情形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和第124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但原告仍坚持其起诉要求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但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请求,其起诉缺乏胜诉的证据。 (三)文书处理形式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形式,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适用判决的形式。 (四)适用法律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程序法、实体法均可适用。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缺乏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属于刑事犯罪或行政诉讼范围、存在仲裁协议、涉及劳动争议、不符合离婚及收养关系起诉条件以及重复起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错误时,应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案件;查明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错误时,应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驳回起诉的后果是法院拒绝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再次起诉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在于评价对象、适用法条及情形、文书处理形式和适用法律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八十七条管辖与申请书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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