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女方应选择向法院起诉而并非报警。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与拥有抚养权的另一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功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