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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昆山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释义
    法律分析:
    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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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