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方式
释义
    第一条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依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方式及赔偿金额。 第二条 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以下 第一条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依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方式及赔偿金额。第二条 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赔偿:(一)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二)造成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费用或者按照损害程度予以赔偿;(三)造成财产灭失的,按违法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四)财产已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五)扣押的财产因民航行政机关保管不当或不依法拍卖、变卖造成损失的,对直接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六)造成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七)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