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生工资税的计算 |
释义 | 新个税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缴税.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1500元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7超过80000元4513505 一、实习生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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