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陈律师,我16岁以下可以租房吗?我有固定的工作 |
释义 |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是可以租房的:(1)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效力待定,需要父母的追认。(2)有证据证明其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的,也是可以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以租房。二、需要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后才可以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你好,我有朋友可以把廉租房转售给我吗? 一般是不能够转卖的,因为承租人按照规定购买廉租房后,也只是购买部分产权,还有一部分产权仍然属于政府部门,所以不能像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若想要转卖廉租房,必须要政府部门同意,并将剩余部分产权买下,获得全部产权才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18岁以下可以办理房产证,有哪些规定? 不满18岁可以办房产证。但是由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你好,我不在公司工作,要求我退出公租房。我怎样才能继续生活? 公司申请的公租房离职了还能住。单位申请公租房辞职以后是不能继续住的,除非单位同意或者是缴纳一定的费用。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有。原申请单位因居住人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及时变更居住人或办理退房手续。因辞职后,应主动配合原单位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四)房屋维修责任;(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你好,陈律师,我租了你好,陈律师,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写的起租日期,是2021年10月10日的截止日期,写的是2021年10月9日,租期是一年,我现在想退房,能退吗? 需要。想要退房的话还是需要填写退房协议,而且不是你想要退房就可以申请退房的,必须在你符合购房合同的退房条件下,才可以申请退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你好,陈律师。我想商量房开发商更改网上签名的名字。收费合理吗? 一、如果开发商已经网签了该房产,那名字拿房产证时候是改不了的,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进行房产证的变更(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前提没有贷款。二、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有两种情况:1、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你妻子名字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2、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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