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获得受虐待被继承人原谅后能否继续继承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相应的继承权。但是,为遵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在继承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确有悔改表现,经被继承人原谅后,仍然可以继续继承遗产。【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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