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可以将追偿权转让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对于非金钱债权和金钱债权,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得转让。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受登记手续或占有情况影响。可以。担保人追偿权属于债权的一种,并不是专属于债权人的。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依法将追偿权转让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但有以下情况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时,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时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时,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未转移占有不影响其取得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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