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
释义 | 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发生工伤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对受害职工的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上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地上能断手指怎么办? 一、在工厂上班不小心被机器压断了一个手指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其主要流程有:1、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由单位或受伤职工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待遇。二、至于受伤后能得到多少赔偿,要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及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等具体情况来综合计算,没有一个确定的具体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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