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分公司往来是否交税 |
释义 | 往来账款暂时不需要交税,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各自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被税务部门核定利息的风险,如核定要计利息收入,就应该交营业税5%及相应的流转附加税,另外应纳税所得额被调增。《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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