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务,离婚也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由借债的一方承担。通常在离婚时共同财产需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决。个人借款,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或是共同经营的事业的,一般都属于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