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
释义 |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双方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借条一个人签字可以诉夫妻吗,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债权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起诉夫妻二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条,谁应承担债务责任? 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条,谁应承担债务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条一般情况下需要共同承担债务责任。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共同财产制度。在借款行为中,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条意味着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责任。即使是其中一方并未直接受益或参与借款事宜,也不能免除其债务责任。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和婚姻财产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夫妻双方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婚姻财产制度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债务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结语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双方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欠款是共同承担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五无需共同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必须共同承担债务吗,网贷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夫妻不是必须共同承担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但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借款离婚给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共同借款离婚给一方承担可以。但双方对该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无效。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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