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与住房相关的有这么几项: 1、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年给发1.5个月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增发半个月。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2、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给发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大概1.6万元,中士大概2.7万元,上士大概4.3万元,四级军士长大概6万元。具体金额因军衔工资档次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然后在农村盖房的话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法律依据: 《中化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