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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释义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
    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开庭时间,可以向法庭提交申请书,申请更改开庭时间。
    法院开庭的前提是,需双方当事人均亲自签收开庭传票或代理人代为签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要保证各方的诉讼权利,否则即是程序违法。法院开庭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先提交证据,在进行互相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进行辩论。
    开庭的方式通常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一种开庭的原理,不公开审理是一种开庭的例外或补充。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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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