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已经两年没有人了,是否仍可继承?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2、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好,养老保险领两年人不在了,剩下的儿子能继承吗?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2、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您好,养老保险领两年人不在了,剩下的儿子能继承吗?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2、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老保险领两年人不在了,剩余部分儿子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2、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好,我父母的宅基地房我能继承吗?父母有两个没有儿子的女儿。 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原则上都可以发生继承。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实现对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在基地的目的。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又外迁,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及第54条规定,林地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即便子女户口外迁,仍然可以继承。 儿子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唯一的财产来源是女儿给她买的养老保险。为了防止百年后子女的财产纠纷,如何剥离儿子的继承权? 一、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财产吗如果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依法可以剥夺其继承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赡养人负有的赡养义务有哪些;赡养人负有的赡养义务具体如下;1、物质上的赡养,如医疗费用和护理费以及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_年_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不得要求_年_承担_不能及的劳动等;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3、精神上给予慰藉。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