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义务兵退伍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伍费分为三个部分:地方政府发放:入伍后每年“八一”武装部会发放军人优待金,这个是根据当地人居年收入定的,基本上每年都在涨,江浙一带最高,一年就十多万,河南等地就比较低,一年一万左右。退伍后还会发一个退伍军人一次性自主择业金,近几年大概两万多。部队发放:退伍的退伍费九千,职业年金八千,军龄补贴五千。大学生士兵还有学费补助三万。当兵五年也就是一期士官,在义务兵的基础上,退伍时还要多出大概十万左右,这其中不包括服役期间的领的工资,现在义务兵津贴在八百左右,一期士官平均工资四千五左右,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等,算是隐形收入。退伍费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由地方政府和部队发放,有的是要去武装部领,有的是去安置办领,不是一次行拿到手的。 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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