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社保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二、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材料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三、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