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财物可以作为抵押物? |
释义 | 以下财物是可以抵押的:(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物可以做抵押物 以下财产可以做抵押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土地使用权。 哪些财物能做抵押物 以下财物能做抵押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哪些财物能做抵押物呢 下列财物能做抵押物:1.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 所谓的抵押是什么 抵押是以抵押人的合法财物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在抵押中,抵押权人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签订抵押合同与办理抵押登记是两个法律事实。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以动产做抵押的,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该内容由 陈向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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