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和解除原因,保费返还方式也不同。如果是保险人解除合同,应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返还未到期保险费的80%减去已经扣除的费用。如果被保险人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返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返还未到期保险费的八成,因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约定该费用应当退还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