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则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与对方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情况下解除合同,则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终止履行;2、已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不承担应负的责任,在解除合同后,对方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与对方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情形发生时解除合同,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对于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方应终止履行;2、对于已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不承担应承担的责任,在解除合同后,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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