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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买卖要怎样过户
释义
    买卖农村房屋的过户流程: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当事人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然后登记处受理登记,权属审核,最后由当事人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买卖怎样变更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当事人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然后登记处受理登记,权属审核,最后由当事人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买卖要哪些条件
    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需要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没有作出规定,房屋买卖交易未交接房屋的,要先办理房屋资质,并且由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后怎样办过户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和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民法典农村房屋买卖要多久
    买卖双方自己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的期限是30天,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计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问:卖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答:首先,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其次,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最后,协商不成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按规定,如果双方有房屋协议,卖家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买卖协议书中房屋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不可能合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通常在购房协议书中,就会明确出卖人具有按时配合办理过户的义务。即使在购房协议书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是必然有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的。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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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