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等都协商一致,在进行办理时,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当时人需要准备离婚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结婚证、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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