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读书有什么补贴 |
释义 | 残疾人读书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教育的,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初中及以下、高中教育的,每生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的就学补助; 2、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0元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5000元就学补助。残疾人参加成人高考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10000元; 3、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学生在区外接受特殊教育的,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就学补助; 4、残疾学生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自强奖学金,同一学年获多项荣誉证书的按最高等次奖励; 5、残疾学生和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对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扣除原有就学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每学年限额3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