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经历一审、二审、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等阶段,一审应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应在三个月内审结,特别程序应在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涉外民事案件无期限。再审申请应在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裁定再审,否则驳回。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可能经历以下阶段: 1、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4、审判监督。法院应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5、特别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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