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特此证明。 市公安局 分局某某派出所年月日(加盖派出所公章)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对因应聘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从事该职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作出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等从业限制规定的,依法予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公证机构和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