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调解不算是立案。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民事案件的受理,必须符合以下起诉条件,否则不予受理,即使受理后才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驳回起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当事人的申请原则上均可以撤回,调解申请也不例外。调解申请经撤回者,视为未申请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