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主观: 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人员伤亡、受灾户、直接经济损失虽不是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使生产、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