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须共同管理,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如一方未经同意出售共同房屋,第三人已登记购买则不予追回。但如一方未经同意擅自处置共同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单方面买卖。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并支付合理对价,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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