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一个房子的名字? |
释义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无明确约定,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名字是否算在内?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房产名字通常是被考虑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投资等。对于房产名字是否算在内,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房产是否是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其次,是否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最后,是否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房产名字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确切的法律意见。 结语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包括夫妻未明确约定的共同购买房屋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房产名字通常被考虑在内。具体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购买方式、登记名义及相关法律规定。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确切的法律意见,因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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