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市迁移户口所需证件 |
释义 |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持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分析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拓展延伸 外省市户口迁移手续及所需材料 外省市户口迁移是指将户口从一省市迁移到另一省市的过程。迁移户口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办理,并准备相应的材料。首先,您需要前往目标省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移手续。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工作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办理时需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请注意,具体的迁移手续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迁移户口需遵循一定手续,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目标省市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迁移证明、居住证等材料。根据地区政策,可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填写表格并缴纳费用。请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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