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分户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离婚分户的流程: (1)离婚后夫妻双方带上原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得的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让填写户口的迁移证,把您的户口从当地的户籍注销; (2)填写好后将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办理户籍的落户,同时还需要工作单位的证明; (3)离婚后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按新家庭成员的名单和房产部门出具相关的单位分房或是房屋产权证明; (4)因为离婚分户的,直接凭借离婚证明或是结婚证的,直接派出所办理分户。 办理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凡符合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十八条 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 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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