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一、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流转纠纷有哪些? 1、由于流转内容不合法导致纠纷产生 按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为前提,并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在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转让。但是从农村土地流转中,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为建设用地的情形时有发生;另外,一些村民没有经过同意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私自转让他人,村委会不同意并要求与之解除合同,由此引发了土地纠纷。 2、村委会随意调整土地导致纠纷产生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要着力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也就是说村委会不能随意调整土地。但现实情况中,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一些村干部,在未经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村里的耕地转包给非本村集体的农民或者商人经营,来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或者将流转收入用于保证村干部工资的及时发放,这种做法必然会引来村民的极大不满,造成纠纷的产生。 3、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纠纷产生 一种是农民要求收回到期土地,却发现村委会与承包商私下对土地承包期限进行了更改;第二种情况是村里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较长,新换届的村委会班子借口以前签订的合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法律问题,要求解除现有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另外,某些村委会将农民的土地流转给他人从事非农业后未恢复土地原状,农民要求恢复原状继续耕种土地或要求增加补偿费,从而引发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