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车损险不赔偿范围如下: 1、全车盗抢险; 2、车上责任险; 3、玻璃单独破碎险; 4、车辆停驶损失险; 5、自燃损失险; 6、不计免赔特约险; 7、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车损险怎么理赔 1、机动车驾驶人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保险公司进行审批; 6、赔付结案。 法律依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