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可以在成都办护照吗 |
释义 | 可以 外地居民即使没有成都居住证,也可以在成都办理护照。 (一)申请条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在我市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居住我市的6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 4、居住我市的居民换补发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的; (二)申请证件类型 普通护照 (三)申请材料: 上述人员申请时除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申请条件相应的其他材料: 1、符合第1项申请条件的,还需提交我市户口居民的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2、符合第2项申请条件的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至今的证明(补缴除外);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第3项、第4项申请条件的,还需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申请均需本人亲自到场提交,其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需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监护证明。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六)、办公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天府广场原政府第一办公区)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其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外地户口居民、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的外地户口居民还可以在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点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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