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已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需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