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
释义 | 下列情况下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 二、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的质量缺陷。 一、甲指分包算不算违法分包? 甲指分包不一定算违法分包,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合法分包,如果不符合就是违法分包:1.分包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单位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给的建设单位是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4.分包的不是主体工程。 二、工程转包和工程分包的区别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以下内容:项目集成管理;项目范围管理;施工时间管理;成本管理;验收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 工程项目管理是按照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的控制目标进行的。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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