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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离婚需要对方赔偿么?
释义
    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都需要对方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文的解释,在我国离婚的无过错方式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那么,上面列举的情况。
    一、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离婚赔偿赔多少?
    离婚赔偿具体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严重精神损害。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是根据实际的物质损失额度进行赔偿,如,收集证据的费用、误工费、差旅费、医疗费等等进行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则比较虚幻,没有确定的数额标准。在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损害程度、侵权程度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等等来确定。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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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6: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