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缴费总额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失业缴费总额什么意思? 1.企业缴费金额=缴费基数*1% 2.城镇户口职工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0.2%;农村户口职工不缴纳。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规定相同。(不知道的亲们可查看前两篇分享) 三、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开支: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例如,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六、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八、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九、北京农村户口失业的,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每年生活补助费用是变动的,具体金额由政府公布。 十、外地户口失业的,无法在北京领取失业金,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按照当地的失业保险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