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不打折时的收费标准 |
释义 | 交强险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一、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赔了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时起诉谁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机动车方和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机动车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法院在受理以后,会开庭宣判由保险公司直接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把需要赔付的损失费用和赔偿金额直接赔付给第三者(受伤一方)。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3.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4.超过交强险部分,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法院认定应该赔偿的,保险公司应该给予直接赔付。 二、车辆强制性的赔偿范围 因为车辆保险强制险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所以不论是否有责任,都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但是车辆保险强制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只有12.5万元。 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100元。 车辆保险强制险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进行赔付的,车辆保险强制险也有着自己的责任免赔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因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意外损失,所带来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以及被保险车辆上的财务遭受的损失。 3、因为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仲裁费以及诉讼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 车辆保险强制险的保费采用的是浮动制的。是根据车主的车辆上一年度的出险次数所决定的,交强险的保费计算公式为: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会在赔偿限额内先赔偿。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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