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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三级消防范围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 防火监督管理范围:(一) 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担负对各派出所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同时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二) 各派出所应及时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调整充实,该列管的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视线,并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单位及“九小场所”(即: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洗浴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幼儿园及小歌舞娱乐场所)的抽查,根据防火任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建立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并指导辖区企业专职队伍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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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