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必须找执行人吗? |
释义 | 自书遗嘱不必须有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财产进行个人处分。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且无相反证据。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法院宣告死亡,遗嘱也可生效。遗嘱的效力需基于实际遗嘱事实和法律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 一、自书遗嘱必须找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不必须有执行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书写,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即为有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二、自书遗嘱的特征是什么?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对于自书遗嘱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遗嘱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结合实际的遗嘱内容和条款来认定,但遗嘱必须在具备相关法律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 结语 自书遗嘱无需执行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遗产或其他事务作个人处分的法律行为,其特征包括:单方法律行为、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代理、急情况下可口头形式、死后生效、宣告死亡后仍有效。对于自书遗嘱的认定应基于实际遗嘱事实,结合内容和条款来确认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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