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做完伤残鉴定代表要终止治疗吗 做完伤残鉴定不代表要终止治疗。工伤等级鉴定之后确需治疗的,可以继续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根据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而定。工伤误工费赔偿: 1、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停止原待遇,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认定后不评残没待遇吗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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