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遇到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问题时,可准备充足的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1、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法,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如补发薪资,恢复待遇,支付有关费用等等。2、相关证据。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薪资卡、薪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薪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工作服”、“录用通知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证物;,(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投诉的时候注意,一是证据真实有效,二是诉求合理合法,三是维权方法得当,尽量不要采取过激方法。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