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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生效的时间界限是什么
释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屋过户完成主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若记载完成则已生效。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一、不动产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合同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什么是不动产证,主要有什么用途的
    《不动产权证书》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给权利人颁发的统一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是重要的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是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必备材料,能够辅助登记机构审查登记的内容,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此外,《不动产权证书》的内容根据登记簿的记载填写,如果证书和登记簿记载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应以登记簿为准。
    三、不动产登记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的意思: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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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