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延期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会决议延期规定、股东会召开程序及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的解释和说明。 重点概括:股东会决议延期规定需要书面确定具体延期,会议通知、主持等要素需按规定执行;股东会召开程序包括会前筹备、会议通知、会前检视、会中审议及决议、会后善后等环节;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等情形。股东会决议对重大事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延期可能发生。 法律分析 一、股东会决议延期规定是什么? 1、股东会决议延期规定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确定具体延期,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二、股东会召开程序是什么? 股东会召开程序主要是: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三、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当代的社会,股东大会召开作出决议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主要还是因为有一些重大的事项,是需要经过股东会才能够做出最终的决议的,也有一些情况之下可能会导致股东会延期。 结语 股东会决议的延期规定是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具体延期,包括会议基本情况、会议通知情况和到会股东状况,以及会议主持状况。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包括会前筹备、会议通知、会前检视、会中审议及决议,以及会后善后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公司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现代社会,股东会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做出最终决议,同时股东会也可能会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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