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怎样适用的 |
释义 | 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罪行并对适用程序没有异议。检察院可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如被告人是精神病人、有重大社会影响、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其他不宜适用程序审理的。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根据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有重大社会影响;(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四)其他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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