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释义 |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法律咨询:别人欠我钱不还,我想在告他之前审请财产保全。他的房子属于旧村改造房,还没有房产证,那请问如果他现在已经把房子抵债抵给了别人,或着是抵押给银行或别人贷了款,可我并不知道,因为他也不可能告诉我。那等我审请了财产保全后,是不是也应该赔偿给他钱呢?赔给多少?律师解答:你好,如果你申请财产保全后,你的申请行为没有过错的话,你不用赔偿他损失。如果你申请有错误,就得赔偿了。相关法律知识: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4、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5、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不用给对方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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