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购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 1、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清偿; 2、采购合同的提存; 3、采购合同债务免除; 4、采购合同各方当事人发生混同,导致权利义务归于一人的; 5、采购合同的终止的其他方法。 一、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通过工商登记查询对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金和信用状况; 2、注意仔细审查合同的必要条款,明确约定采购货物的数量、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可以约定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但法律规定需要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 三、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完毕是否失效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完毕是终止,不是失效。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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