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办理程序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文件; 2、去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时,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登记信息表》。如有未成年子女陪同,还需填写《居住证信息表》或《暂住证登记表》; 3、填写以上信息后,到派出所收集好照片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收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