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公婆一个户口本的利弊 |
释义 | 一、基本上女孩子结婚以后都会把户口转到男方家里,关于和公婆一个户口的利弊总结如下: 1、和公婆一个户口利在于结婚之后不用保管户口本,毕竟户口本是比较贵重的东西,如果自己比较粗心大意的话,不太适合保管证件之类的就比较方便了。但是如果在婚后没有买新房子,和公婆住在一起的话,那么不分户口还是比较方便的。 2、和公婆一个户口弊在于如果是在婚后要买房的话,那么分户口是最好的。如果是以户主的名义来购买,那么到时候房子就会是公婆的了。建议大家在结婚的时候如果不涉及到婆家拆迁等问题,还是要将户口分开,毕竟你们已经是一个新的家庭了,以后你们还会有小孩子。 3、另外,和公婆一个户口本,户主一般都是公公或者是婆婆。如果按户做拆迁或者是发什么补助的时候,一般都是户主去签认领取就可以。作为一个户的其他成员有时候可以不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补助或者拆迁的时候对你们个人就是不利。如果公公婆婆的私心不重,那也可以不太计较。但如果公公婆婆的私心比较重,也很有霸占你们的财产份额的机会。那就容易引起争执,引发家庭矛盾。 二、如何上户口: 1、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可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 2、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3、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是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4、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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